|

- 帖子
- 163
- 积分
- 1154
- 威望
- 125
- 金币
- 227
- 魅力
- 126
- 阅读权限
- 20
|
2#
发表于 2010-3-15 14:02
| 只看该作者
自己总结2个方法:
1.对于在业务初期就明确开服务发票的,在系统录单时税率为0.开具普通发票。制单到总账将主营业务收入改成技术收入;该部分业务如有采购成本,相应的增值税需做进项税转出
2.对于系统录单时未设定清楚的,会计入主营业务收入,按17%计算销项税金。制单到总账后,在总账做红冲单冲销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增值税-销项税金。同时贷技术收入;该部分业务如有采购成本,相应的增值税需做进项税转出 |
|